第753章 书莞奔溃,明柔柔盯上了傅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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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3章 书莞奔溃,明柔柔盯上了傅云 明成玉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傍晚。 阳光从窗棂里斜斜射进来,落在那张苍白的脸上,把她从昏迷中一点一点拽回来。 睁开眼,盯着头顶那根横梁看了好一会儿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 然后记忆回来了。 明家倒了。 爷爷死了。 成天失踪了。 财产充公了。 她什么都没有了。 明成玉猛地坐起来,胸口剧烈地起伏着,大口大地喘气,瞳孔里全是血丝。 “不可能……不可能……” 声音从喃喃自语变成嘶喊,又从嘶喊变成呜咽,最后整个人缩在床角,抱着膝盖,把脸埋进臂弯里,肩膀一耸一耸抖着。 崩溃了。 彻底崩溃了。 此时,明玄和明陀一个收拾衣服,一个收拾干粮,随后把明成玉那辆吉普车开走了。 发动机一响,车子冲出知青点的大门,扬起一溜黄土,转眼就消失在村道的尽头。 明家都倒了,他们才不愿意留下来伺候明大小姐。 不,不是伺候,是不能被牵连。 明家做了那么多恶事,谁知道上面会不会追究到他们头上? 先跑为妙,跑得越远越好。 林雪薇站在院子里,嘴角慢慢弯起来,转身踩着轻快的步子,推开明成玉的房门。 明成玉还缩在床角,听到动静抬起头,眼睛红肿得像两个桃子。 “明大小姐——” 林雪薇靠在门框上,双手抱胸,故意把“大小姐”三个字咬得很重。 “你的两个跟班跑路了哦,开着你的吉普车,跑得那叫一个快,我都没来得及跟他们说再见。” 明成玉??? “啊啊啊!!” 该死的明玄,该死的明陀,她要把他们...... 把他们怎么样? 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。 林雪薇看着明成玉那张灰败的脸,心里痛快得像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水。 明成玉一个人坐在床上,呆滞了很久。 脑子里一片混乱,恐惧、愤怒、不甘、绝望搅在一起,搅得她头晕目眩,恶心反胃。 “完了......不......我还有修城!” 没错,她还有傅修城。 明成玉抬起头,眼睛里重新燃起光。 明家没了,可傅修城还在。 傅家还在。 爷爷以前的计划,让她生下傅修城的孩子,成为傅家继承人的母亲...... 明成玉攥紧了拳头,指甲掐进掌心里,掐出一道道白印子。 嘴唇抿成一条线,眼神从崩溃变成疯狂,从疯狂变成一种病态的、偏执的坚定。 傅修城是她唯一能靠的了。 她不能松手。 死都不能。 崩溃的不止明成玉一个。 书莞眼神阴沉坐在自己的床铺上,低着头。 明毅死了,明老爷子也死了,明家这棵她拼命想攀上去的大树,连根倒了。 她以为自己是个私生女不要紧,明毅死了不要紧,只要明老爷子还在,只要明家还是一流世家,她总有一天能回去。 她甚至想好了以后怎么讨好那个位高权重的老人,怎么让他心软,怎么让他把她写进明家的族谱。 然后过上好日子! 现在什么都没了。 “啊啊啊——” 书莞突然抓起旁边床铺的镜子,狠狠摔在地上,玻璃碴子飞溅。 她又拿起另一边的水杯,砸向墙壁,水花四溅。 枕头、被子、书本、梳子——她看见什么摔什么,房间里噼里啪啦响成一片。 同一个房间的女知青们被她吓了一跳。 王秀秀本来坐在自己的铺位上叠衣服,书莞一把抓起她叠好的衣服就想甩在地上。 “啪!” 王秀秀站起来,抢回衣服,抬手就是一巴掌。 书莞被打得偏过头去,脸上浮起五个红指印,整个人愣住。 “书莞,敢扔我东西,打死你。” 王秀秀收回手,居高临下看着她,声音不大,语气平平,可谁都不怀疑她说到做到。 书莞捂着脸,眼神愤恨。 瞪着王秀秀,嘴唇哆嗦着,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 王秀秀不像其他人,她不敢惹。 这个女人现在是林石的对象,林可未来的嫂子——那个位置,本来应该是她的。 书莞再次后悔了,像吞了一只活苍蝇,咽不下去,吐不出来。 她狠狠瞪了王秀秀一眼,转身冲出房间。 房间里安静了一瞬。 一个女知青弯腰捡起自己被摔碎的镜子,一脸心疼,另一个把自己的枕头拍干净,放回床上。 还有一个人走到门口,朝书莞的背影呸了一口。 “绿茶婊!” “就是,装什么装,早看清她了。” 几个女知青你一言我一语骂了几句,然后转过头,看着王秀秀,齐刷刷竖起大拇指。 “秀秀,好样的!” “早就该有人治她了。” 王秀秀没说什么,弯腰继续叠衣服。 她跟可可学了不少,谁敢欺负她,拿她出气,就狠狠打回去。 北京城,明柔柔坐在镜子前,仔仔细细描眉画唇。 粉底涂了一层又一层,盖住眼底的青黑和嘴角的细纹,腮红扫在两颊,添了几分血色,口红选了最正的朱红色,抿了抿,唇形饱满,像一朵开到极盛的花。 换上那件藏青色的中山装,扣子一颗一颗扣到最上面,领口严严实实,看着朴素又规矩。 可她知道,里面的衬衫领口开得很低,低到锁骨以下,低到弯腰时能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。 中山装的料子薄,贴身,勾勒出腰身的曲线,若隐若现,比什么都撩人。 她不是要去找明筝。 明筝那个堂姐,现在自身难保,找她有什么用? 她要去找傅云。 明筝的男人,她的堂姐夫。 没错,明柔柔看上了傅云,更是看上了傅家。 对着镜子最后看了一眼,明柔柔嘴角弯了弯,拿起桌上的小皮包,出了门。 明家没了,她明柔柔可不是那种会认命的人。 让她去厂里打工? 让她在流水线上站着,一天十几个小时,挣那几十块钱的工资? 做梦。 她这辈子,就没碰过比茶杯更重的东西。 她的手是拿来数钱、拿笔、端红酒杯的,不是去拧螺丝的。 她依然要做高高在上的人。 哪怕是做情人,又怎样? 只要吃穿不愁,只要还能住在小洋楼里,还能穿丝绸、抹口红、喝红酒,谁在乎? 情人也好,外室也罢,日子是人过的,不是给人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