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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乖乖待在家里打游戏多好呀! 现在被冷成狗。 他想回家,又觉得排了这么久,没拿到签名就回家太亏了。 一时间林栖原地纠结,越来越后悔出门。 现在车流量小了,他回家不会再遇到堵车。外面这么冷,等下去也没有结果。 前面人群忽然骚动起来,林栖被打断了思考,探出脑袋,好奇地打量前方,“这是怎么了?” 突然出现了好多戴着工作牌的人,给排队的粉丝挨着挨着送奶茶。 “梁雁给今天排队的粉丝送奶茶,说每个人都有,只要排队就有。”前面的粉丝答:“哇,这个点了居然还能一次性做这么多奶茶吗?” 路边停了很多辆车,源源不断还有车赶过来。 每辆车刚刚停稳,工作人员便急匆匆地把数杯奶茶搬下来。 很明显是调动了附近全部的奶茶店,疯狂赶工,才能在短短一小时内做出来这么多杯。 林栖呆呆地看着那些人,他不敢想象,这是费了多大的力气,才能短时间内赶出来这么多? 奶茶多,现场粉丝也多。 哪怕每个人只分一杯,也要全部奶茶店一起动工。 工作人员按照顺序,给排队的粉丝每人发了一杯。 等了几分钟,林栖手里也被塞了一杯。 奶茶到手时还是热的,冰冷的手指贴着奶茶杯,似乎驱散了一点寒冷。 “这到底买了多少杯啊……” “全城的奶茶店都被迫加班了吧……” “我刚刚去看,全部奶茶店都爆单了,现在下不了单。” “这得多少钱啊?” …… 粉丝们拿到了奶茶,欢呼雀跃,又燃起了希望。 林栖也稳住了心思,吐出一口气,眼前缭绕着一圈白雾。 他本来想喝奶茶,低头看着奶茶杯子上印着的爱心,没忍住抿着唇笑起来。 算了,不喝了。 看在奶茶的份上,再等一会儿吧。 随着时间推进,队伍变得越来越短。林栖手里奶茶冷掉了,他看了眼时间,已经过凌晨了。 时间太晚,许多人熬不住选择了离开。 林栖心跳越来越快,这种感觉太奇怪了,他好像第一次谈恋爱,春心萌动,光是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脸红心跳。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吗? 林栖不停地告诉自己,做人要有出息,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。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,以后朋友们要给他取外号叫奶茶哥了。 不能当奶茶哥! 林栖刚准备把冷掉的奶茶喝掉,一个工作人员走上前,“先生,您这杯奶茶已经冷了吧?我们给您换一杯。” 说着,那人便给林栖递过来一杯热奶茶。 林栖没拒绝,他不是很爱喝奶茶,不过想是拿来暖手,“谢谢。” 他生的乖巧,圆润的杏眼,唇红齿白,眉目清秀,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长相。 工作人员没忍住多看了他一眼。 林栖对着他笑。 那人又埋着头离开了。 终于轮到林栖进入酒吧,屋内气温骤升,不再冷得跺脚。 林栖松了口气,抱着奶茶,前面也就几个人了,很快就能轮到他了。 他偷偷地看梁雁。 梁雁今天穿了件黑色打底衫,搭配浅灰色的棒球服,手腕露出来一小截,戴了一块简约风的手表。 他的发丝懒散地垂下,遮住了一小半眉目。 耳垂上戴了一对浅灰色的十字架耳钉,在酒吧略带昏暗的灯光下,偶尔折射了一道光线。 林栖望着他的耳垂失神。 他签了太多份,手腕有点酸痛,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腕骨,把签名递给面前的粉丝,脸上的笑容透出些疲惫,“谢谢你的喜欢。” 粉丝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,“我,我……你一定要好好的,祝你、祝你幸福!” 梁雁弯起眉眼,“谢谢。” 林栖又盯着他说话时微微滑动的喉结。 好想咬一口。 以前梁雁跟他上床,他逮到机会就咬梁雁脖子,故意咬出血,就想留下来印子。 梁雁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,不允许他咬,两个人总为这事儿吵架。 林栖意识到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,赶忙移开眼,不敢再多看。 又签了几个,梁雁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。 林栖又开始盯着他的手看。 骨节分明,指骨修长,指甲修剪的圆润光滑,连指尖都泛着漂亮的粉色。 握着笔,流畅流畅签下名。 随意又洒脱。 梁雁吻他的时候,总会用这双手捧住他的脸。 前面的女孩也签完名,一蹦一跳地离开了酒吧。 林栖呼吸一窒,他慌乱地拿出来那张明信片,放到梁雁面前的桌子上,声音颤抖,“……我也想要签名,特签可以吗?” 听到他的声音,梁雁抬起眼。 视线在这一刻相对。 林栖还戴着帽子,鼻子有点红,是刚刚吹冷风吹的。 他又问了一遍,“可以吗?” 梁雁放下笔,漂亮的凤眼弯成一道弧月,笑意在他眼里荡啊荡。 “可以啊,”梁雁双手托着下巴,笑眯眯地看他,“想让我给你写什么?” 他一笑就让人心痒。 林栖不敢看他的脸,只敢盯着他白皙的耳垂。 那个耳钉吸引了林栖的注意力。 “就签……天天开心,早日脱单。”林栖声线有几分抖,如同波浪线,让人觉得好笑。 第138章 he结局番外 30 梁雁轻笑一声。 他是单眼皮,眼尾上挑的弧度像一轮明月,笑起来时很蛊。 冷调肤色下看能看见青色的筋,手腕微微转动,在明信片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 笔尖一顿,梁雁抬起眉,直勾勾地盯着林栖的脸,唇线懒懒地上扬,“天天开心,早日……脱单。” 最后两个字被他拖得很长。 林栖慌乱地收好明信片,不知道该把视线停在哪。 梁雁那张脸太蛊惑,多看一眼他都会心动。 不看梁雁,又显得他心虚。 他只能看着梁雁的十字架耳钉,在稍暗的灯光下熠熠生辉,像一颗星星落到了梁雁的发梢。 梁雁手一顿,笑着问他,“喜欢这个?” 他放下笔,修长的手指晃到了耳边,轻巧地取下来银色耳钉。 那抹光晃了林栖的眼。 梁雁挑起左眉,仿佛真的不认识他,笑意温柔,“伸手。” 林栖呆呆地伸出手,摊开掌心。 梁雁把那对耳钉放到了他手心。 笑眼弯弯,顾盼生辉。 “送你。” 收手时,梁雁冰凉的指尖从林栖掌心滑过去,像是无意。 林栖回过神,鼓起勇气,对上梁雁的眼眸。 那双眼睛是柔情的,这人像被裱起来的画框里神明,看他的眼神那样悲悯又温柔。 唇角带笑,眉目似水,似乎永远活在光下。 这样的人才是他熟悉的梁雁。 林栖竟然想哭,他慢慢合拢手心,把那耳钉捏在手中。 难怪他永远恨不了梁雁。 但凡见过少时梁雁的人,怎么可能会恨他?知道他是那样干净温柔的少年,即使被父母抛弃,没有体会过爱,他依然愿意学会爱。 在他的记忆里,梁雁似乎总是在笑。 挨打在笑,生病了在笑,骂人时在笑,被人用最恶毒的话辱骂时,他依旧在笑。 他如果不笑,林栖就会担心他。 因为林栖见过他脆弱的模样,知道他是从什么样的环境里走出来。 全天下林栖最爱他。 全天下林栖最懂他。 如果演得不够好,林栖永远恨不了他。 “……你要好好的,不要抽烟,不要酗酒,你的嗓子很好,我喜欢听你唱歌。”林栖一开口竟然有些哽咽,他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。 他只是太久没见到这样的梁雁了。 太久了。 他的哭腔让梁雁脸上的笑意淡了。 面前的男人如惊弓之鸟那般的惊慌失措,眼睫毛茫然地颤抖,像个做错的小孩。他不知道该怎么挽回,该怎么道歉,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喜欢的人不要再哭泣。 梁雁点头,“好。” 他说:“谢谢,我会继续唱下去。如果有空,来听我唱歌吧。” “我会来的,如果你肯继续唱下去。” 也许所有人都忘了,但林栖不会忘。 梁雁的梦想是当个随心所欲的歌手,而不是活在幕布下的演员。 十六岁的梁雁总是拉着林栖搞创作,他们在午后的窗台边,趴在色彩斑斓的地毯上。 梁雁随便哼了个调子,林栖立马即兴创作,他们写了很多无名歌,没头没尾,只是一时兴起。 “如果可以,我想唱歌,你做我的作曲人。